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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 聯 早前 回覆 本報 時 稱 已 展開 內部 調查, 又 指 相關 報告 在 違反 香港 法律 下 被 取 閱, 已 聯繫 執法 機關 進一步 調查. 對於 媒體 報道 手法, 黃繼 兒 稱 目前 掌握 的 事實 不多, 或 涉其他 法律 問題, 暫不 作 判斷.
黃繼 兒 補充, 若 純 根據 "個人 資料 (私隱) 條例" 會 考慮 如何 取得 及 使用 資料, 法律 下 有 豁免 情況, 常見 例子 有 防止 罪案 發生, 偵查 罪案; 至於 新聞 報道, 若 涉及 公眾 利益 而 使用資料, 在 可能 違規 情況 下, 若 符合 豁免 條款 的 規定, 可 受 豁免 而 免責.
黃繼 兒 又 強調, 現時 環 聯 雖然 已 堵塞 漏洞, 但 不代表 事件 畫上句號, 還有 調查, 警告, 執行 通知 等 跟進 措施, 是否 懲罰 則 要看 調查 後 情況 而 定. 一般而言, 公署 詳盡調查 需 時 約6個 月, 但 由於 過往 數 月 亦有 調查 進展 中, 故 有 先後次序.
【 "明 報" 編輯部 聲明】
"明 報" 在 採訪 過程 中 發現 環 聯 信貸 資料 庫 有 保安 漏洞, 深入 採訪 時 蒐集 了 一些 個人 資料, 作 確認 和 支持 報道 之 用. 明 報 強調, 在 偵查 過程 中 只是 以 人力 重複 嘗試 的 手法 進入 系統, 測試 漏洞, 並非 以 欺詐 手法 獲取 資料, 亦不 涉及 濫用. 過程 中 取得 的 個人 資料, 只 作 報道 之 用, 報道 完成 後, 已於 今日 凌晨 2 時 將 相關 個人 資料 全部 銷毁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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